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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管委会主任室:2180323
管委会办公室:2180322
管委会副主任室:2180398
传 真:2180398
Email:jnxq@jyu.edu.cn


工作职责


嘉应学院江南校区管委会工作条例


  一、江南校区管委会是学院中层行政管理机构,设管委会主任一人。管委会下设综合办公室,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。综合办公室设主任1人,副主任1人,科员2人,办事员3人。
  二、江南校区的工作实行“条块结合,以条为主”的管理模式。驻江南校区的音乐系、继续教育、图书馆以及学院职能部门派出机构,如教务科、学生科、保卫科、后勤管理科、分团委实行条线管理。管委会的主要功能是在校区范围内进行协调和提供服务,并根据学院党委和院长的授权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责,对驻江南校区有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业务工作以外的事务进行管理。
  三、江南校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:
   (一)根据学院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,对江南校区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,完成学院党委和院长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   (二)深入实际,调查研究,了解和掌握江南校区的有关情况(包括师生的教与学,师生员工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),及时向学院党委和院长汇报,保证信息畅通。
   (三)负责协调驻江南校区各教学单位、行政处室及职能部门派出的科级机构的有关工作,当校区有关单位或部门之间在工作中产生矛盾或工作出现扯皮时,由管委会负责协调,保证校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。
   (四)配合、协助学院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。保障学院工作部署在校区贯彻执行。
   (五)抓好江南校区机关作风建设,检查驻校区各单位或部门教职工的出勤情况,开展校区“文明科室”创建活动,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。并对校区各部门工作人员考核、评比提出意见。
   (六)协助学院职能处室处理好原嘉应教育学院遗留的问题。
   (七)维护学院权益,协调好校区与社会有关部门、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。代表学院接待来校区参观访问、指导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和兄弟院校的领导。
   (八)管理校区礼堂、会议室等公用场所,负责调整安排校区行政办公用房。
   (九)组织校区师生员工的升旗、卫生大扫除,负责校区宣传广播、信报收发及重大节日的环境布置、节假日值班工作。
   (十)遇到偶发或突发事件(包括政治性、群体性、灾害性突发事件)在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的同时,协同有关部门组织驻校区的单位和人员采取果断措施,及时处置。
  四、为了发挥江南校区管委会的综合协调功能,管委会建立校区会议制度,检查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,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,保证各项工作落实。
  五、为便于江南校区管委会开展工作,学院向校区管委会提供办公及用车经费等保障措施,由校区管委会负责调度和支配。
  六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本条例由学院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00六年三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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