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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制度


江南校区礼堂、学术报告厅、接待室、会议室管理使用办法


  为合理利用江南校区现有资源,并加强对有关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,更好地为校区教学、工作服务,特对江南校区礼堂、学术报告厅(卡拉OK室)、会议室、接待室的管理、使用制定如下办法:

   一、校区礼堂(可容400人)、学术报告厅(可容60人)、接待室(可容20人)、会议室(可容30人)由江南校区管委会统一管理,并由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工作。办公室应督促管理人员尽职尽责,做好设备的管理维护,及时报修故障,保障正常使用。

   二、校区礼堂、学术报告厅、接待室、会议室为校区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服务,校区各教学系室、行政部门需使用上述场地的要提前与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安排。学生组织集体活动,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后,再与办公室联系安排(属教学活动的由教务科审批把关;属学生组织正常活动的,由学生科审批把关;属学生社团活动的,由分团委审批把关)。 

   三、使用上述场地的单位和人员,必须与管理人员协调做好有关工作,要爱护场内设施,注意环境整洁。活动结束后,由使用部门负责安排人员整理场地、打扫卫生。 

   四、会议、活动时间内的茶水由使用单位自行解决。学生在卡拉OK室举行集体活动的不得在场内饮酒或有其他不良行为。

   五、校区礼堂、学术报告厅、接待室、会议室等为学院公共资源,无偿提供使用。如在节假日或晚上等非工作时间使用的,使用部门可考虑给予管理人员适当的加班补助。 

  以上规定希校区各部门、班级共同遵守执行。

江南校区管委会
2006年9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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